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

普朗格(E. Spranger)


一、文化學派教育目的的代表人物。
二、教育主張:認為教育的任務是使個人人格在社會文化中獲得發展及完成。教育是培養個人人格的一種文化活動。
三、文化的六種理想價值及人格類型:
·         真理(Truth):理論型(哲學家、科學家)。
·         利益(Utility):經濟型(企業家)。
·         美感(Form and Harmony):審美型(藝術家)。
·         同情(Love):社會型(教育家、慈善家)。
·         權力(Power):政治型(政治家)。
·         至善(Unity):宗教型(宗教家)。
   四、提倡教育愛及愛的教育,深深影響現代之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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