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2月25日 星期一

兒童遊戲(Piaget)

Piaget(皮亞傑)依認知發展,將兒童遊戲分為三個階段:

第一階段「功能性遊戲」,屬於無目的、無主題的自發性活動,通常又稱為「感覺遊戲」、「練習遊戲」。
第二階段為「象徵性遊戲」,是一種虛構性的、想像性的遊戲,又稱為「戲劇性遊戲」或「想像遊戲」。

第三個階段「規則性遊戲」,此階段的遊戲是具有規則性的、共同合作的,例如下棋、打球等。
後來,Smilansky(史密蘭斯基)根據Piaget的遊戲發展分期,將象徵性遊戲又分為「建構遊戲」與「戲劇遊戲」,因而其遊戲分為「功能性遊戲」、「建構遊戲」、「戲劇遊戲」與「規則遊戲」等四大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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